西藏概况
西藏自治区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边陲,地处世界上最大最高的青藏高原的西南部,平均海拔4千米以上,东经78°25′至99°06′,北纬26°44′至36°32′之间。它北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连接青海省,东连四川省,东南与云南省相连;南边和西部与缅甸、印度、不丹、锡金和克什米尔等国家和地区接壤,形成了中国与上述国家和地区边境线的全部或一部分,全长近4000公里。西藏以其雄伟壮观、神奇瑰丽的自然风光闻名。她地域辽阔,地貌壮观、资源丰富。自古以来,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创造了丰富灿烂的民族文化。 西藏自治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个民族自治区之一,成立于1965年9月1日。西藏下辖1个地级市、6个地区、73个县。政府驻地为拉萨。电话区号0891-0897。邮政区码850000-860000。全区土地面积为122万多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2.8%。人口281万人(2006)。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21人, 西藏人口分布也很不均衡,多数人口集中在南部和东部。平均预期寿命已由1951年和平解放前的35.5岁提高到目前的67岁。年平均气温为8度左右,属高原气候。西藏是以藏族为主体的民族自治区,其他还有汉族、回族、门巴族、珞巴族等。未识别民族有夏尔巴人和僜人,其人数较少,只有2000余人。 西藏既有独特的高原雪域风光,又有妩媚的南国风采,而与这种大自然相融合的人文景观,也使西藏在旅行者眼中具有了真正独特的魅力。至今,还有许多藏族人的生活习俗与高原之外的现代人有着很大的距离,也正由于距离的产生,才使西藏的一切具有了观赏价值。 地形与山脉 河流与湖泊 广袤的西藏高原上点缀着大小湖泊1500多个,其中面积超过1000平方公里的有纳木错、色林错和扎西南木错。超过100平方公里的湖泊有47个。纳木错也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湖泊。湖泊面积为24183平方公里,约占中国湖泊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西藏高原不仅是中国最大的湖泊密集区;也是世界上湖面最高、范围最大、数量最多的高原湖区。这里的湖泊咸水湖多,淡水湖少,湖面海拔超过5000米的有17个,它们的面积都在50平方公里以上。 气候特点 西藏是中国太阳辐射能最多的地方,比同纬度的平原地区多一倍或三分之一。日照时数也是全国的高值中心,拉萨市的年平均日照时数达3021小时。气温偏低,年温差小,但昼夜温差大。拉萨、日喀则的年平均气温和最热月气温比相近纬度的重庆、武汉、上海低10─15摄氏度。拉萨、昌都、日喀则等地的年温差为18─20摄氏度。阿里地区海拔5000米以上的地方,8月白天气温为10摄氏度以上,而夜间气温降至摄氏零度以下。 西藏自治区各地降水的季节分配不均,干季和雨季的分界非常明显,而且多夜雨。年降水量自东南低地的5000毫米,逐渐向西北递减到50毫米。每年10月至翌年4月,降水量仅占全年的10%至20%;从5月至9月,雨量非常集中,一般占全年降水量的90%左右。 行政区划 其中,拉萨市辖7个县和1个县级城关区;昌都地区辖11个县,行署设在昌都镇;林芝地区辖7个县,行署设在八一镇;山南地区辖12个县,行署设在泽当镇;日喀则地区辖17个县和1个县级市,行署设在日喀则市;那曲地区辖10个县,行署设在那曲镇;阿里地区辖7个县,行署设在狮泉河镇。 西藏首府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后,特别是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拉萨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市区出现了一大批具有民族特色和现代化风格的建筑,如拉萨饭店、西藏人民会堂、西藏大学、西藏体育馆、自治区人民医院、拉萨电影院、群众艺术馆、拉萨少年儿童活动中心等等。拉萨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速,现已开通了程控电话,建立起卫星通信地球站;青藏铁路已历史性通车,以拉萨为中心辐射到全西藏的公路网已经形成,市区道路都铺设了柏油路面和上下水管道。被列入国家重点开发试验的羊八井地热田,面积20-30平方公里,地表天然热能总释放量高达10.7万大卡/秒,预计热能开发潜力15万千瓦,是中国已投入开发利用的最大地热电站。 拉萨市有古迹200多处,已开发的旅游景点20多处,待开发的景点30多处。大昭寺、小昭寺、布达拉宫、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罗布林卡等著名建筑,都是主要的旅游区。纳木错、德中温泉和林周、墨竹工卡自然保护区,是主要的自然风景区。位于旧城区中心的八廓街,是旅游者的好去处,它较完整地保存了古城的传统风貌。这里十分繁华,商店林立,香客川流不息。沿街摆满了各种民族手工艺品以及民族服装,丰富多彩,应有尽有。 名胜古迹 西藏食物 饮料:各种饮料是构成藏族群众营养食品不可缺少的东西。藏族的饮料有酥油茶、甜茶、青稞酒等。酥油茶除与主食糌粑同时食用外,也当作每日食用的饮料。酥油茶与甜茶分别用酥油、牛奶或奶粉加茶叶、盐、白糖制成,酥油茶与甜茶都具有茶的功能。在西藏,用酥油茶待客,是藏民族古老的传统。无论你走进牧民的帐篷,还是农民的泥土小屋,或走亲访友,主人总会打好醇香的酥油茶请你品尝。藏胞出远门,亲友前来送别会献上一条洁白的哈达,敬上一碗酥油茶,祝远行者逢凶化吉,一路顺风。藏族的另一种饮料枣青稞酒是用青稞发酵后酿制而成的,在西藏男女老少都喝此酒,藏族人民在过节前都要酿造大量的青稞酒。从藏历四月到八月,几乎所有的传统节日和非传统节日,宗教节日和非宗教节日,拉萨人都要提上甘甜醉人的青稞酒,到绿茵的草地上,三五成群,搭起各种色彩的帐篷,一边喝着青稞酒,一边尽情歌舞,显示出藏族酒文化的魅力。 酥油:在西藏随时随地可以见到酥油。在拉萨的八角街,牧民拿着一块块、一包包的酥油,摆在地上,拿在手上,到处兜售;不论城乡,每个粮油店里,一定断不了酥油的供应;走进每个家庭,柜子里摆的东西可以缺这少那,但不会没有酥油。总之,酥油是每个藏族人时刻不可缺少的食品。酥油是从牛、羊奶中提炼出来的。牧民炼酥油是很有趣的。在牛奶分离器还没普遍使用的西藏牧区,人们提炼酥油仍然是用土办法。牧民妇女将奶汁稍为加温,然后倒入叫做“雪董”的大木桶里,再用力上下抽打,来回数百次,搅得油水分离,上面便浮了一层谈黄色的脂肪质,把它舀起来,灌进皮口袋,冷却了便成酥油。酥油有很高的营养价值。藏族群众,特别在牧区,一般很少吃菜和水果,日常的热量除了肉外,便靠酥油了。酥油的吃法很多,主要是打酥油茶喝,也有放在糌粑里调和着吃;逢年过节,老乡们炸果子、“卡赛”,也用酥油。 西藏经济 成立历史 1955年2月9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七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决定》。 1956年4月22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拉萨举行成立大会,正式成立。达赖喇嘛·丹增嘉措担任主任委员,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任第一副主任委员,张国华任第二副主任委员。阿沛·阿旺晋美担任秘书长。 1959年3月10日,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层反动集团公开撕毁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十七条协议》,在拉萨举行武装叛乱。 1959年3月17日,达赖逃离拉萨。 1959年3月22日,拉萨战役胜利结束,拉萨市区的叛乱被彻底粉碎。 1959年3月28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发布命令,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权职权。鉴于西藏自治区筹委会主任达赖喇嘛尚被劫持,由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副主任委员代理主任委员,并任命筹委会常务委员帕巴拉·格列朗杰和阿沛·阿旺晋美为副主任委员。 1959年7月17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闭幕。会议通过了《关于在西藏全区进行民主改革的决议》。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决定顺应西藏人民的愿望,提前进行西藏民主改革。 1965年7月24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的请示报告》。 1965年8月23日,周总理亲自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58次会议,讨论了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请示报告,同意于1965年9月1日召开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相应的议案。 1965年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批准国务院议案,通过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的决议。 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举行。以国务院副总理谢富治为团长的中央代表团参加大会,并表示祝贺。大会于8日选举产生了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阿沛·阿旺晋美当选为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周仁山、帕巴拉·格列朗杰等7人为副主席。9日,大会举行闭幕式,西藏自治区正式宣告成立。 西藏高校 西藏交通 青藏铁路由青海省西宁市至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全长1956公里。其中,西宁至格尔木段长814公里,1979年建成铺通,1984年投入运营。正在修建的格尔木至拉萨段,自青海省格尔木市起,沿青藏公路南行至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全长1142公里,其中新建1110公里,格尔木至南山口既有线改造32公里。 青藏公路,从青海省省会西宁市,经茶卡、都兰、格尔木到拉萨,全长1214公里,全线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其中包括海拔4837米的唐古拉山口。青藏公路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线路最长的柏油公路,全年畅通,是我国四条进藏公路中唯一有客运班车营运的线路,也是目前通往西藏路程最短、路况最好且最安全的公路。 新藏公路,从新疆叶城到拉萨的新藏公路全长2841公里,大部分公路处于无人区内,无加油站,当地的司机都要多备几桶油,而且交通和通讯也十分不便。路途所需时间至少在半个月以上。 川藏公路,川藏公路始于四川成都,经雅安、康定,在新都桥分为南北两线,南北两线间有昌都到邦达的公路(169公里)相连。 滇藏公路,从云南省下关市出发,经香格里拉,北至西藏芒康县,全长800公里。 中尼公路,从尼泊尔的加德满都出发,经樟木友谊桥,进入中国西藏自治区的聂拉木县,过西藏第二大城市日喀则市,到达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全长2415公里。 西藏农业 全区耕种土壤归属于28个土类中的16个土类,有12个土类没有耕种土壤。其中,耕种山地灌丛草原土壤面积最大,占全区耕种土壤面积的33.81%,其次为潮土和耕种亚高山草原土,分别占12. 83%和12.38%。耕种草甸土占9.1 %。耕种亚高山草甸土占9. 47%。耕种褐土占8.1%。耕种灰褐土占7.99%。耕种棕壤占2.86%。这8类耕种土壤合计占全区耕种土壤面积的96.95%,其余8个土类面积很小,合计仅占3%左右。耕种土壤主要分布在冈 底斯山至念青唐古拉山以南的河谷和三江流域河谷洪积扇、冲积台地、冲积阶地以及湖盆阶 地上,其中,雅鲁藏布江干流台地及拉萨河、年楚河等支流谷地内的耕种土壤就占了全区耕种土壤的55%,其地貌条件相对较为一致。 西藏耕种土壤的垂直分布区间为海拔610米~4795米,其中海拔2500米以下的面积占5.6%,2500米~3500米之间的占11.4%,3500米~4100米的面积占60.8%,4100米 以上的面积占22.2%。 草地土壤中包括了尚未作为放牧草场利用的荒草地土壤。那曲和阿里地区的面积最大,分别占全区草地土壤的40.25%和26.30%。其次是日喀则地区,占15.44%;昌都地区 占8.39 %;山南地区占3.99%;林芝地区占2.72%;拉萨市占2.91%。草地土壤的垂直分布区间为海拔2800米~5600米,其中,海拔4600米以上的草地土壤面积占82%,海拔3500米~4600米的面积占14%,低于海拔3500米的面积占4%。 西藏境内草地土壤归属于8个土类,高山草原上的面积最大,占全区草地土壤面积的59.48%,其次为高山草甸土和亚高山草甸土,分别占22.47%和9.88%。以下依次为亚高山草原土(2.98%)、草甸土(2.68%)、沼泽土(0.94%)、山地灌丛草原土(0. 82%)和褐土(0.74%)。 全区林业土壤归属于10个大类,面积最大的是暗棕壤,占全区林业土壤的28.5%;以下依 次是黄壤,占17,6%;黄棕壤、棕壤、赤红壤、灰褐土和亚高山林灌草甸土(亚类)的面积基本相当,各占10%左右;砖红壤占7.83%;褐土占1.18%;红壤占0.21%。各种土壤类型的宜林性能不尽相同,主要表现在随着地势的升高,不同土壤类型有着不同的适生林型 和树种。海拔1100米以下,有适生热带雨林的砖红壤、红壤和赤红壤,占全区林业土壤面积的11.81%。海拔1100米~2800米有适生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和常绿针阔叶混交林的黄壤、黄棕壤,占全区林业土壤面积的28.18%。海拔2800米~3500米有适生温性针阔叶混交林的棕壤,占9.94%。海拔3400米~4600米有适生寒温性针叶林的略棕壤、灰化土、酸性棕壤和少量灰褐土,占28.69%。此外,还有适生杨、桦、柏等的疏林和灌木林的亚高山林灌草甸土、灰褐土、淋溶褐土和棕壤性土等,占21. 39%,广泛分布在森林边缘,海拔上限可达 4700米,下限为3000米~3800米的河谷地区。 西藏的耕地面积绝大部分分布在江河干、支流的河谷阶地、山麓斜坡、冲积扇地和湖泊平原一带。而且大部耕地是由草甸土、亚高山草原土、亚高山草甸土等开垦而来的。土壤类型因分布环境条件不同,在质地上有很大差异。大部分耕地的有机质含量低,即使有少数土地含腐植质较多,亦因温度低,微生物繁殖慢、数量少、分解缓慢,很少被作物所吸收。部分耕地还存在着地面不平整、耕层较浅、砂性重、石砾多、质地偏粗、易漏肥等现象。在复种区耕作土壤的潜在肥力和较大肥力较高,供氮和供磷能力也较强。西藏人民从这些实际情况出发,总结经验,把农田基本建设与改良土壤紧密结合起来,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到1998年为止,包括部分原有的梯田,西藏已建成梯田、园田和平整土地100多万亩,按农业人口的劳动力平均,每人接近一亩。在土质改造方面,进行黏掺沙、沙掺粘,种植豆科作物,多施有机肥料,使部分土壤质地得到改良。 作物种类齐全: 喜凉作物单产高、个体大、品质优: 西藏一般作物贮藏器官(种子、块根、块茎)特别发达,单株生产力高。如小麦、青稞 通常每穗达40粒~50粒以上,千粒重40克~55克,单穗重13克~25克以上;油菜籽千粒重4 克~6克,每株产量10克~20克;蚕豆千粒重1000克~1500克等等,这些纪录都比我国农业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高。 发达的河谷农业 雅鲁藏布江干流拉孜至大竹卡、贡嘎至桑日等河谷段,以及拉萨河和年楚河中、下游河谷段,均是长100公里~200公里,宽3公里~10公里的宽谷平原,海拔较低,多在4000米以下,地势平坦,土地肥沃,引水灌溉便利,耕地密布,是西藏农业的精华所在。 这一带气候温和,热量条件较好,年均温6℃~8℃,最暖月均温15℃左右,最冷月均温-2℃~4℃,无霜期在120天~150天左右。光照充足,年均日照达3000小时左右,太阳辐射 强 ,降水较少,一般在250毫米~450毫米,且集中在6月~9月间,占全年降水量的90%以上,雨热同季,光、温、水配合较好,对作物生长有利。 本区土地总面积虽然只占全藏的3.6%,但耕地面积却占全藏的45.6%,居住着占自治区40 %以上的人口。本区人口比较稠密,人口密度比全藏平均数高8倍,每个劳动力平均负担耕 地5.1 亩,劳动力较充足。交通发达,基本上形成了以拉萨、日喀则为中心的公路运输网,各县的多数地区有公路相通。农业技术装备较好,机械化程度较高,机耕面积在30万亩以上,占耕地面积的1/3以上。区内有拉萨、日喀则和泽当等地的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试验场。兴修了大批水利工程,河谷地区的多数农田有较好的灌溉条件。如拉萨河两岸就有30多条引水渠道,并在主要支流上修建了小型水库、提灌站、防洪排涝和截潜流等工程设施。拉萨河下 游各县和山南地区所属各县耕地的有效灌溉率在60%左右,其他各县的灌溉率也在30%左右。沿江、河两岸的耕地大多进行了平整和改良,部分耕地已初步实现了园田化。 矿产资源 名称来源 西藏:以清正式定名得名。唐宋为吐蕃;元属宣政院;明称乌思藏,设都司等;清初称卫藏,卫即前藏,藏即后藏;后正式定名为西藏,为西藏得名的开始;清设西藏办事大臣;民国初西藏地方;建国后仍之,后改西藏自治区,区名至今未变。 【发源】7世纪,吐蕃王朝兴起,统一了青藏高原的大部分,所以唐代汉文典籍用“吐蕃”来称呼吐蕃王朝,同时也指吐蕃王朝所占有的地域,有时还指吐蕃王朝的各部落作为族称。“吐蕃”一词的含义和来历至今在学术界还有不同的解释,或认为源于藏语,或认为源于吐谷浑语,或认为源于突厥语,或认为源于汉语对南凉秃发氏的称呼,仍然难以得出结论。不过从敦煌出土的藏汉对照的词语文书看,至少在吐蕃王朝的中期以后,“吐蕃”似乎应是藏文中吐蕃王朝的自称bod的对应词,是bod的音译。实际上,bod作为地域和部族的名称,在吐蕃王朝之前即已出现,最初可能是对苯教的法师的称呼,后来成为对苯教的称呼,再后来成为某些部落联盟的名称,以后又成为这些部落居住的地域的名称。藏文史籍中说,在吐蕃王朝之前,曾有十二种部落集团统治过,其中有两次是用bod khams来称呼其统治的地域。 吐蕃王朝兴起后,用bod作为自称,在与唐朝的交往中,吐蕃王朝以bod chen po(大蕃)来对应唐朝的自称“大唐”。由于吐蕃王朝的统一青藏高原,高原的各个部落集团形成为一个民族,后来,吐蕃王朝的自称bod演变成为藏族的自称。 吐蕃王朝虽然对外将其所占有的地域总称为“吐蕃”、“大蕃”,但是在其内部区别各个地区时,别有习用的名称。吐蕃王朝最早将其本部划分为四个“茹(ru)”,包括了今天西藏自治区境内的雅鲁藏布江、拉萨河、年楚河、雅隆河流域,历史上一直是西藏自治区境内社会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在习惯上又因雅隆河谷是吐蕃王朝王室发祥之地,拉萨是吐蕃王朝的首府,故称其中拉萨河流域和雅隆河流域的“伍茹dbu ru”和“约茹gyo ru”为“卫”(dbus),意为中心部分,将年楚河流域及其以西以北的“叶茹gyas ru”、“茹拉ru lag”合称为“藏”(gtsang),意为雅鲁藏布江上游南北两岸地区。“卫”和“藏”合称为“卫藏dbus gtsang”,即表示吐蕃王朝的本部地区。吐蕃王朝后来征服的青藏高原的北部、东部,被称为“多康”(mdo khams),“多”(mdo)意为路口、河谷口,“康”(khams)意为区域,故“多康”意为吐蕃王朝向外发展的通道和基地,同时亦有外围地区之意。随着吐蕃王朝向东北方向的武力扩张,“多康”的范围逐步扩大,后来又把黄河上游到河湟谷地的地区称为“朵思麻”(mdo smad),即“多康”地区的下部,又因这一地区包含阿尼玛卿山(A myes rma chen)和朵拉仁沃山(mdo la ring bo小积石山),故又称“安多”(A mdo)地区。“多康”的其余部分仍沿用“多康”的名称,即后来所说的“康区”(khams)。《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中有吐蕃王朝派遣大臣主持这三大片地域的军政首领分别举行盟会的记载,这样,由于吐蕃王朝的行政区划,到吐蕃王朝的后期,乃至在吐蕃王朝崩溃以后青藏高原延续近四百年的分裂时期中,青藏高原的居民习惯上把青藏高原分为“卫藏四茹dbus gtsang ru bzhi”、“多康mdo khams”、“朵思麻mdo smad”等三大部分。 【元朝】元朝统一藏族地区,扶植萨迦派建立地方政权,同时元朝在青藏高原设立了一系列的军政机构。开初,元朝在河州设立吐蕃宣慰司,作为管理整个藏族地区的行政机构,八思巴在1272年到1274年还为此在河州居住两年多。后来因为所辖地面太大,又在康区设置一个宣慰司,到1280年八思巴圆寂后,元朝为了施政的需要,又在卫藏设置一个宣慰司。这样,到元朝中期时,整个青藏高原被划分为三个行政区域:一是“朵思麻”,设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亦称朵思麻宣慰司),管辖今青海省大部、甘肃省南部及四川省阿坝一带;一是“朵甘思”,即吐蕃王朝时的“多康”,设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亦称朵甘思宣慰使司),管辖今青海省玉树、四川省甘孜、云南省迪庆和西藏自治区昌都以及那曲专区的东部;三是卫藏阿里,设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亦称乌思藏宣慰司),管辖乌思藏(即吐蕃王朝时的“卫藏四茹”)及其以西的阿里地区,也即是今西藏自治区所辖区域的大部。元朝在总称藏族地区为“吐蕃”之外,在讲到藏族地区的各个部分时则常用“朵思麻”、“朵甘思”、“乌思藏”等名称。由于元代藏族地区又被归入“西域”的范围,元朝总称西域各族为西蕃(或写作西番),藏族被看作是西蕃之一,所以有时又习称藏族地区为“西蕃”,有时又异写为“西番”,这是在地名上第一次在称呼藏族的“蕃”字的前面加上表示方位的“西”字。这种非正式的把“吐蕃”改换成“西蕃”、“西番”,是后来出现“西藏”一词的第一步,但是“西藏”却并不是从“西蕃”或“西番”演变来的。 【明朝】明朝对藏族地区基本上承袭元朝旧制。不过因入明后朵思麻一带藏、蒙、汉、回等族杂处,明朝设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卫管辖,故称这一带为西宁卫、河州卫等,不再用“朵思麻”作为汉文地区名称,又因这一地区邻接青海湖,所以又习称为“西海”。对“朵甘思”地区,明朝设朵甘卫。对于元代的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的辖区,明朝分设乌斯(思)藏都指挥使司和俄力思军民元帅府。明代的文献中常见“乌斯藏大宝法王”、“乌斯藏阐化王”等,可见明代文献中的“乌斯藏”是有明确范围的地域名称。 明朝中叶以后,蒙古势力再入青海,俺答汗为迎请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到青海湖边会见,其子宾兔准备在青海湖南岸建寺,明朝在讨论应否同意俺答汗建寺迎佛时,兵部给事中蔡汝贤在奏折中说:“盖许之建寺,则西藏一路,往来自由,听之奉佛,则南北诸番,交通无禁”。(《明实录·神宗朝》万历三年四月甲戌条,卷三十七)。这是汉文史料中最早见到的“西藏”一词,但是综观上下文义,还有“顺义王俺答建寺西海岸,以寺额请,赐名仰华”和“虏王俺答欲西行迎佛,乞三镇通官会话约誓,摘留头目禁治诸夷,依期贡市,并乞传甘肃、西宁开市卖茶。督臣以闻。兵部尚书王崇古言:今岁春初俺答以书送边寄臣,谓其侄孙套酋切尽黄台,请赴西海迎奉活佛。臣久闻套裘连年抢番,未年得志,欲俺答携众西援,以求报复。……”故知此处的“西藏”,应当是“西海”之误。而且“西藏”一词在明代汉文文献中也仅此一见,因此它与后来所说的“西藏”一词并无关系,不能看成是“西藏”一词最早在明代出现的实例。 【明末清初】明末清初卫拉特蒙古固始汗联合藏传佛教格鲁派统治青藏高原,因此清朝兴起时是通过固始汗与藏族地区建立关系的。蒙古语称藏族为土伯特,并称安多一带藏族为唐古特(源于蒙古在成吉思汗时代即开始称西夏为唐兀)。清朝早期的文献称藏族为“图白忒”或“唐古特”,清顺治帝时称藏巴汗为“图白忒部落藏巴汗”,称达赖喇嘛为“图白忒部落达赖喇嘛”,这里的“图白忒”即源于蒙古语的“土伯特”,而蒙古语的“土伯特”又源于“吐蕃”,即源于藏族的自称bod。到康熙帝时,清朝与藏族地区的关系进一步加深,清朝逐步了解到藏族地区各个部分在政治、社会、民族等方面存在许多差异,各部分的名称也不相同。除继续用“图白忒”统称藏族地区外,清朝将达赖喇嘛、班禅喇嘛所居之地沿用藏族的习惯称为“乌思藏”、“卫藏”,后来又由“卫藏”一词演变为“西藏”。 【文献记载】在《清实录》中,“西藏”一词最早出现于康熙二年(1663年)八月丙申条中:“西藏班禅胡土克图故,遣官致祭。”康熙六年(1667年)十月丙申条中又有:“山西陕西总督卢崇峻疏言:‘····又有上年差往西藏之喇嘛回称:达赖喇嘛遵旨传各台吉申饬,不许生事。’”但是此时的“西藏”一词还没有成为一个固定的地域名称,清朝的文书中对达赖喇嘛管辖的地区,仍用不同的称呼。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第巴桑结嘉措用已经圆寂多年的五世达赖喇嘛的名义上奏,请求封第巴桑结嘉措为王,康熙皇帝即第巴桑结嘉措为“掌瓦赤剌怛喇达赖喇嘛教弘宣佛法王”。而《清实录》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六月癸丑条,康熙皇帝命内大臣索额图等传谕达赖喇嘛使人罗卜臧帕克巴格隆等说:“····第巴原系达赖喇嘛下管事人,朕优擢之,封为土伯特国王。乃阳奉宗喀巴之道法,阴与噶尔丹比,欺达赖喇嘛、班禅而坏宗喀巴之法。”同年八月甲午条康熙皇帝给第巴桑结嘉措的敕谕中说:“····尔第巴原系达赖喇嘛下司事之人,因尔不违达赖喇嘛之语,辅助道法,朕是以优封尔为土伯特国王。今观尔阳则奉宗喀巴之教,阴则与噶尔丹朋比,欺达赖喇嘛、班禅胡土克图,而坏宗喀巴之教。···”《清实录》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三月庚辰条,康熙皇帝又在给第巴桑结嘉措的敕谕中说:“····兹尔奏言:‘圣上严旨下颁,心甚忧惧,今惟钦遵圣谕,随力报效,倘轸念达赖喇嘛,乞降温纶。谆切奏请。挰尔既知过引罪,朕岂不念达赖喇嘛通使修礼历有年所乎?且朕若不加眷恤,尔土伯特国岂得安其生耶!····”这里康熙皇帝多次称西藏为“土伯特国”,但是就在这同时,清朝官员和文书中又称西藏为乌思藏,如《清实录》康熙三十五年九月癸亥条中说:“理藩院议复:‘四川巡抚于养志疏言:臣遵旨会同乌思藏喇嘛营官等查勘打箭炉地界,自明季至今,原系内土司所辖之地,宜入版图。但番人籍茶度生,居处年久,且达赖喇嘛曾经启奏,皇恩准行,应仍使贸易。’番人之事应行文达赖喇嘛,使晓谕营官遵行管理。关系土司之事,著土司管理,勿致生事。至打箭炉四交界之地,该抚细查报部,编入一统志可也。”《清实录》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七月庚辰条四川提督岳升龙奏疏中说:“打箭炉原系本朝版图,竟被乌思藏强行侵占。····”同年闰七月壬子,岳升龙又奏:“····臣查打箭炉各处地方,向系藏人霸占,抚臣从前查勘受贿,通同不问侵占地方,止议贸易。目今诡谋密计,买瞩藏番撤兵,仍将经制弁员送与藏番为质。”《清实录》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三月庚子条清朝刑部衙门题奏:“····查于养志系边疆大臣,私将驿马拨给里藏馈送礼物之人。”而同年七月庚子条康熙皇帝在和大学士等人谈论准噶尔策妄阿拉布坦的动向时又说:“····朕巡幸蒙古之地颇多,凡事朕皆熟悉。策妄阿拉布坦人虽狡猾,但由博罗塔拉至土伯特,必经哈拉乌苏等艰险之处,路径甚恶,断不能往伐。”可见在这一时期,清朝上下对西藏地区的称呼仍有多种,在称土伯特之外,也称乌思藏,而四川地方官员中将乌思藏简称为“藏”,“藏人”、“藏番”、“里藏”等称呼也开始出现。 不过至少到《清实录》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正月己亥条,就多次出现“西藏”一词,其中说:“先是,拉臧立波克塔胡必尔汗为达赖喇嘛,青海众台吉等未辨虚实,彼此争论讦奏,上命内阁学士拉都浑率青海众台吉之使入赴西藏看验。至是,拉都浑回奏:‘臣遵旨会同青海众台吉之使前往西藏,至噶木(达木)地方见拉臧,……’寻议:‘……青海众台吉等与拉臧不睦,西藏事务不便令拉臧独理,应遣官一员前往西藏协同拉臧办理事务。’得旨:‘依议。其管理西藏事务著侍郎赫寿去。’”1710年(康熙四十九年)三月戊寅条则说:“议政大臣等议:‘拉藏及班禅胡土克图、西藏诸寺喇嘛等,会同管理西藏事务侍郎赫寿,疏请颁赐波克塔胡必尔汗以达赖喇嘛之封号。查波克塔胡必尔汗因年幼,奉旨俟数年后授封,今既熟谙经典,为青海诸众所重,应如所请,给以印册,封为六世达赖喇嘛。’从之。”这是在清朝君臣议事时反复使用“西藏”一词的事例。1721年清军驱逐侵扰西藏的准噶尔军后,康熙帝撰《御制平定西藏碑文》,其中有“爰记斯文,立石西藏”一语,这就正式把以拉萨为主的卫藏地区命名为“西藏”。 【考据】清朝为什么在沿用“图白忒”、“土伯特”、“乌思藏”、“卫藏”等词之后,又造“西藏”一词来指“卫藏”地区,迄今还未见深入探讨。“图白忒”用作地名时泛指青藏高原,不适合用来专指卫藏地区,而“卫藏”中的“卫”字,与明清时代军政机构中“卫、所”的“卫”字相同,也不宜用作某个地区的专名。康熙皇帝还曾经把“卫藏”中的“卫”误会为《禹贡》中所说的“三危山”的“危”,他曾说:“禹贡‘导黑水,至于三危’,旧注以三危为山名,而不能知其所在。朕今始考其实。三危者,犹中国之三省也。打箭炉西南,达赖喇嘛所属为危地,拉里城东南为喀木地,班禅额尔德尼所属为藏地。合三地,为三危耳。” 大概后来康熙皇帝也发现此说有误,故不再坚持。康熙皇帝还曾经把西藏地区直接称为“西地”,在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收到清军从噶尔丹的使者那里截获的噶尔丹写给西藏达赖喇嘛、第巴桑结嘉措、拉穆护法、乃穷护法等人的信件后,康熙皇帝在信件开首处朱批“噶尔丹致西地书稿十四件”存档。《清实录》记载,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十月丁未康熙皇帝在和大学士等人谈话时又说:“国家承平日久,武备不可一日少弛。····西地健壮者咸欲投军,南方则不然,本身衰老,子弟代充,所以懦弱者众。”可见康熙皇帝把西藏、四川藏族地区都称作“西地”。而藏文“卫藏”中的“卫”字恰与满文中的“西方、西方的”(wargi)一词的读音相近,且卫藏地区又处在中国的西南部分,因此可能是“卫藏”一词先在满文中译为“wargi Dzang”,即“西方的藏”,再从满文译成汉文,即是现今常用的“西藏”一词。今查《满汉大辞典》中,“西藏”一词的满文是wargi ts’ang,而“西城”一词的满文是wargi hecen,意为“西边的城”;“西域”一词的满文是wargi ba,意为“西面的地方”。承蒙中央民族大学历史系王钟翰教授帮助将《清实录》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三月戊寅条中的“得旨:‘依议:拉藏及班禅胡土克图、西藏诸寺喇嘛等,合同管理西藏事务侍郎赫寿····’”一段的满文查出,此处的满文为: 到雍正初年,随着平定青海蒙古罗卜藏丹津之乱,清朝直接统治了整个青藏高原。1726-1728年,清朝派四川提督周瑛、宗室鄂齐、学士班第等察勘划定西藏和青海、四川、云南的地界。当时确定玉树四十族归青海,藏北三十九族归西藏,青海和西藏以唐古拉山为界;四川和西藏以宁静山为界,宁静山以西属西藏,宁静山以东属四川,迪庆中甸属云南。后来“西藏”的范围还有过一些小的变动,但是大体上以雍正年间的划分为基础。 不过,尽管在康熙皇帝的后期清朝的汉文文书中广泛使用“西藏”一词,但是似乎并没有正式确定划一过。雍正九年(1731年)雍正皇帝加封颇罗鼐时,仍封他为“办理卫藏噶隆事务多罗贝勒”,所颁银印的印文即为“办理卫藏噶隆事务多罗贝勒之印”。而乾隆皇帝在1757年七世达赖喇嘛圆寂后任命第穆呼图克图为摄政,在新达赖喇嘛成年以前代理达赖喇嘛职权时,赐给第穆呼图克图“管理西藏事务掌黄帽教法班丹诺门汗之印”时,印文上的满文将“西藏”一词仅用“dzang”一字对应,可见到乾隆时期满文对于“西藏”已经可以用“dzang”一个字来简称。至于私家著述,仍有记述西藏的书冠以“卫藏”名称者,如著名的乾隆后期的驻藏大臣和琳所编的《卫藏通志》。但是乾隆以后的汉文史籍中“西藏”已成为通用的固定名词,而“乌思藏”、“卫藏”的名称不再有人使用。 由于清朝将“卫藏”地区定名为“西藏”,“藏”成为“乌思藏”、“卫藏”、“西藏”称谓中的主体字,“藏”从本来是指年楚河流域和雅鲁藏布江上游两岸的专用地名变成对整个“卫藏”的简称,以后遂有以拉萨、山南地区为“前藏”,以日喀则、江孜地区为“后藏”的习称。而且这一名词的制定,还对中国其他各民族对青藏高原和它的居民的称呼造成了更大的影响,因为在民国时期又以“藏族”代替“吐蕃”、“西番”、“番族”等称谓,成为汉语对青藏高原世居民族的族称。因此,他们的语言被称为“藏语”,文字被称为“藏文”,他们信仰的佛教也被称为“藏传佛教”。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清朝没有以“西藏”代替“乌思藏”、“卫藏”的称呼,对藏族就应当沿用“吐蕃”、“西番”、“图白忒”、“土伯特”的称呼,在民国时期就可能被称为“蕃族”、“土伯特族”,那么,今天的西藏自治区按照一般的命名原则,就有可能是被称为“乌思藏蕃族自治区”或“卫藏蕃族自治区”、“乌思藏土伯特族自治区”。 英文“Tibet”一词,可能源于突厥人和蒙古人称藏族为“土伯特”,在元代经阿拉伯人介绍到西方,也即是源于藏族的自称bod。在民族称谓上,Tibet对应于“藏族”;但是在地域称谓上,Tibet有时对应于“西藏”,有时又泛指整个藏族地区,与“西藏”的含义有重大差异。在法、德、俄、日等文中也是如此,这是翻译外文资料和将有关西藏的资料译成外文时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 达赖喇嘛 达赖一世 达赖二世 达赖三世 达赖四世 达赖五世 达赖六世 达赖七世 达赖八世 达赖九世 达赖十世 达赖十一世 达赖十二世 达赖十三世 1933年,达赖十三世圆寂。南京国民政府以“致祭”为名,派蒙藏委员会委员长黄慕松入藏,追封达赖十三世为“护国弘化普慈圆觉大师”。黄慕松在拉萨曾与噶厦举行谈判。要求承认西藏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西藏服从中央;中央许可西藏自治;以及班禅九世回藏问题等,均没有获得什么结果。黄慕松返回内地时,留了一部分人,在拉萨设立“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 达赖十四世 班禅额尔德尼 世系始自四世班禅罗桑曲吉坚赞。像达赖喇嘛一样,班禅的前世也是追认的。 罗桑曲吉坚赞本是后藏日喀则札什伦布寺的寺主,是藏传佛教格鲁派在后藏地方的代表人物。四世达赖喇嘛圆寂后,他到拉萨主持三大寺和格鲁派上层的事物,负责寻访并教授达赖喇嘛的转世灵童。 罗桑曲吉坚赞是为格鲁派做出重大贡献的人物。由于争夺权利,西藏地方势力头领拉藏汗不让达赖喇嘛转世,罗桑曲吉坚赞治好了拉藏汗的病,才说服准许寻找转世灵童。后来罗桑曲吉坚赞与五世达赖喇嘛商议,于1641年(明朝崇祯14年)将从新疆进入青海的蒙古势力固始汗部引入西藏,一举消灭了拉藏汗。固始汗到西藏,封罗桑曲吉坚赞为“班禅博多克”。后来,罗桑曲吉坚赞和达赖喇嘛又联合清朝势力,赶走了蒙古人。 罗桑曲吉坚赞圆寂后,他的继承人罗桑益西于1713年(康熙52年)被清庭封为“班禅额尔德尼”。这个封号是梵语、藏语、满语的混合。“班”是梵语,“禅”是藏语,合起来是“大师”的意思,“额尔德尼”是满语,意思是“珍宝”,全称意为“智勇双全的高贵的大学者”。世人一般称为班禅大师。罗桑益西自认为五世班禅,追认罗桑曲吉坚赞为第四世班禅。自此,班禅世系开始领有以日喀则为中心的后藏地方政教权力,俨然与达赖喇嘛分庭抗礼。 班禅是在当时错综复杂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统治者出于控制西藏的目的,不想看见达赖势力过大,想让班禅分权。事实上,班禅势力也一直是后藏地方的主导力量。后来达赖班禅关系破裂也与这个历史根源有关。 班禅到已转世到11世,达赖喇嘛转世到14世。为什么班禅比达赖转世辈数要少?因为达赖喇嘛一直处于西藏政治斗争的潮头,达赖幼小时,西藏政务有权臣控制,一般是达赖在18-20岁时亲政,但往往在早年暴卒。像9、10、11、12世达赖都没有活到亲政时候。这反映出政治斗争的残酷,一切为了权力,根本不管你是多大的活佛。 十三世达赖喇嘛活到六十多岁,当今的十四世达赖喇嘛也已年愈古稀了。在50年代,十四世达赖喇嘛过18岁生日时,毛泽东还特地下令要保护好达赖,检查他的生日礼物食物,使他安全度过18岁。在藏传佛教里面,达赖是观音的化身,班禅是无量佛的化身。两者同为最高等级的活佛,影响藏区以及藏传佛教。乾隆在御制《喇嘛说》中即说:“盖中外黄教总司者二人(按指达赖和班禅),各部蒙古一心归之,兴黄教即所以安蒙古,所系非小,故不可不保护之。” 产生方式 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的最小弟子根敦朱巴圆寂后,为防止内部分裂,于是袭用噶玛噶举派的转世办法,由根敦朱巴的亲属及部分高僧指定后藏达纳地方出生的一名男孩为根敦朱巴的转世,这就是二世达赖根敦嘉措。由此形成达赖喇嘛活佛转世系统。达赖喇嘛的尊号始用于三世达赖索南嘉措时期。1578年,明王朝顺义王俺答汗赐予索南嘉措“圣识一切瓦齐尔达喇达赖喇嘛”的尊号。此后,格鲁派依此称号追认根敦朱巴、根敦嘉措分别为第一世、第二世达赖喇嘛。1653年,清王朝顺治帝册封五世达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以中央政府的册封形式确定了达赖喇嘛的封号和地位。此后,历世达赖喇嘛都必须经中央政府册封才能得以确认,成为一项历史定制。 宗喀巴的另一著名弟子克珠杰·格勒巴桑,即一世班禅,年长根敦朱巴6岁,且早拜师 8年,对创立格鲁派有杰出贡献,因此连同宗喀巴及宗喀巴的另一著名弟子甲曹杰被藏族宗教界合称为“师徒三尊”。1646年,固始汗(清王朝驻西藏地方首领)赠予罗桑曲结“班禅博克多”的尊号。这是班禅名号的正式开端。其前三世班禅是追认的。四世班禅圆寂后,后藏托布加溪卡的一位幼童被认定是他的转世灵童,这样,格鲁派又建立起一个班禅活佛系统。1713年,清康熙帝正式册封五世班禅为“班禅额尔德尼”,并赐金册金印。从此,历世班禅额尔德尼须由中央政府册封方得以确认,也成为一项定制。班禅额尔德尼活佛转世系统取得了与达赖喇嘛转世系统平等的宗教地位。 金瓶掣签活佛转世系统形成后,经过一系列历史演变,最终形成了以“金瓶掣签”认定活佛转世灵童的制度。在历史上,大活佛转世灵童的认定存在着诸多弊端,转世活佛往往是由“吹忠”(即护法喇嘛)作法降神祷问指定。于是贿赂吹忠、假托神言、任意妄指之风盛行,转世灵童多出自王公贵族之家或出自族属姻娅,一些上层贵族或大喇嘛乘机操纵了宗教大权。更为甚者,噶举派红帽系十世活佛借故要分扎什伦布寺的财产。失败后竟勾引廓尔喀入侵后藏,危及国家、百姓安全。面对大活佛转世灵童最后认定中的这些弊端,清高宗接受西藏地方僧俗界“立定法制”、“垂之久远”的请求,在派遣官兵击退廓尔喀入侵之后,谕令进藏官员筹议善后章程。1793年乾隆帝正式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设立金瓶掣签制度。该章程第一条明确规定:“大皇帝为求黄教得到兴隆,特赐金瓶,今后遇到寻认灵童时,邀集四大护法,将灵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于签牌上,放进瓶内, 选派真正有学问的活佛,祈祷七日,然后由各呼图克图和驻藏大臣在大昭寺释迦像前正式拈定。”认定达赖、班禅灵童时,“亦须将他们的名字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在签牌上,同样进行。”至此,“金瓶掣签”制度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 “金瓶掣签”制度确认了班禅转世灵童的产生办法,即按宗教仪轨,由有关寺院和地方政府寻访灵童,再对访到的众灵童逐一筛选,被确定下来的灵童人选的灵异情况等禀报皇帝,请求准予“金瓶掣签”认定。皇帝恩准后方可择日在释迦牟尼像前由驻藏大臣主持掣签,认定转世灵童。而后由驻藏大臣上奏皇帝,请求任命。皇帝批准后,由中央政府派大员前往看视并主持坐床大典。“金瓶掣签”是中央政府对西藏行使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清王朝为“整治流弊”、“护卫黄教”使活佛转世制度得到必要的整顿而制定的“万世遵循”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制度。它符合宗教仪轨,体现了释迦牟尼的“法断”,同时还有助于杜绝营私作假的流弊,弘扬正法,避免纷争。 “金瓶掣签”制度一经颁布即得到了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及各呼图克图、僧众的衷心拥护。1792年金本巴瓶制成送往拉萨后,八世达赖喇嘛表达了对清中央政府的感激之情,他说:“特颁金本巴瓶,钦差御前侍卫等赍送,护卫佛门,实已无微不至,我实感戴难名,嗣后唯有钦遵圣训,指认呼毕勒罕(转世者)时虔诚通经,于大众前秉公拈定,庶使化身正确,宣扬正法,远近信心,阖藏僧俗顶戴天恩,无不感激。”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也称“此次钦差大人送金本巴瓶来藏,全为保护黄教”,“实在感激天恩,无可图报,唯有率领众喇嘛,虔诵万寿经,祝延圣寿”。对中央政府的册封,九世班禅曾写信给当时的“中华民国”总统,表达感激之情:“蒙大总统加封至忠阐化名号,谨在扎什伦布寺内,恭设香案,敬叩祗领跪谢。”十世班禅大师更是“金瓶掣签”制度的坚定拥护者。在他圆寂前四天曾言及“我想到在世尊释迦牟尼跟前,采取金瓶掣签的办法,来确定(灵童)是最好的。”体现了大师继承祖制、坚持“金瓶掣签”的决心。 金瓶掣签至此,“金瓶掣签”成为一项必须遵守的国家法规和宗教仪轨,它对于顺利实现宗教权力的传承和延续,对于维护西藏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对于保证中央政府在活佛转世问题上的最高权威,均具有重大意义。 “金瓶掣签”制度形成后,掣签大权一直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其形式或细节后来有所变通,但活佛转世尤其是达赖、班禅等大活佛转世必须经中央政府批准,否则即视为非法已成定例。民国时期,内乱频仍,外患不绝,中央政府孱弱,但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仍是由中央政府册封的。七世、八世班禅转世灵童及九世、十世、十一世达赖转世灵童均由中央政府主持金瓶掣签认定。由于特殊的历史条件及其它诸多因素的作用,九世班禅转世灵童是免于掣签确认的,但仍是经中央政府特许的。无论是否掣签,最后决定权在中央,其他任何人均无权决定。 综上所述,班禅转世的宗教仪轨自清王朝颁行“金瓶掣签”法规之后,随着历史的发展演变而日臻完善,形成为历史定制。其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即:(一)成立以扎什伦布寺活佛、高僧为主的寻访班子;(二)按照宗教仪轨和程序进行转世灵童的寻访;(三)把参加掣签的候选儿童报请中央政府批准;(四)由中央政府派员主持举行“金瓶掣签”;(五)把认定的灵童报请中央政府正式批准继位;(六)由中央政府派员主持举行转世灵童坐床典礼。 十一世班禅——确吉杰布 1995年11月29日,曙光初照的拉萨古城美丽宁静,坐落在市中心的大昭寺香烟缭绕,佛灯齐明,彩幡飘舞,一派祥和气氛。 国务院代表、国务委员罗干首先宣读国务院批准3名儿童为金瓶掣签候选人的批准书,特派专员、西藏自治区政府主席江村罗布宣布金瓶掣签开始。 两名身着紫红袈裟的年轻僧人恭敬地捧出金瓶。这是1792年由清朝皇帝颁赐给西藏的吉祥至宝,在盏盏佛灯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在场的国务院代表、特派专员、自治区领导、高僧活佛、3名灵童父母对写有3名候选儿童姓名的象牙签、牌一一查看,国务院特派专员、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文宣布名签书写正确。扎什伦布寺民管会主任、寻访领导小组负责人喇嘛·次仁将名签在签筒中摇动数次后一并装入金瓶,并将金瓶供奉在释迦牟尼像前,数十名僧人高声念经祈祷。然后由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会长、寻访领导小组成员波米·强巴洛珠掣签。这位年过七旬、精通五部大论的代理甘丹池巴面向释迦牟尼像和金瓶深深顶礼,默默祈祷,然后掣出一签,递给江村罗布。江村罗布请在场的各位领导及高僧活佛、中签儿童父母验视名签之后,庄严宣布:“嘉黎县坚赞诺布中签,为第十世班禅转世灵童,待报国务院批准继任为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这时现场一片欢腾,法号齐鸣,人们抛撒糌粑,欢呼声经久不息。 金瓶掣签后,转世灵童拜高僧波米·强巴洛珠为师,波米·强巴洛珠按宗教仪轨为转世灵童剃度,取法名为吉尊·洛桑强巴伦珠确吉杰布·白桑布。至此,信仰藏传佛教地区的广大僧俗群众日日祈愿的佛门盛事金瓶掣签仪式圆满完成。 |